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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10日丨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HK)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第四条第二款"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可选择在最近一个解除限售期仍按原定的时间和条件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按激励对象在对应业绩年份的任职时限确定。
剩余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和回购"以及第十三章第四条第四款"激励对象成为独立董事或监事等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人员时,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和回购"的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12名激励对象选择参与下属子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放弃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3人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080,000股,不再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2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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