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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10日丨*ST海伦(300201.SZ)公布,2023年3月9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号),拟对公司、杨娅、丁剑平、栗沛思、尹亚平、田志宝作出行政处罚并对杨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经查明,公司、杨娅、丁剑平、栗沛思、尹亚平、田志宝涉嫌存在(一)海伦哲(300201)2016-2019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二)海伦哲涉嫌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违法事实。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1、对海伦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其中,针对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处以300万元罚款,针对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事项处以50万元罚款;2、对杨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3、对丁剑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4、对栗沛思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5、对尹亚平、田志宝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杨娅作为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主导、策划、指挥、实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行为,导致海伦哲连续4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杨娅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江苏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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