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资讯】古鳌科技:实控人陈崇军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深交所监管函

2023-03-01 11:59:33 来源:览富财经网

览富财经网讯: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陈崇军减持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收深交所监管函。


(资料图片)

据监管函披露:陈崇军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4,378.76万股,本次发行后陈崇军的持股比例从28.39%上升至37.41%。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2023年1月16日、2月15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显示,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期间,陈崇军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344.95万股,减持金额合计13,172.45万元,其中因质押协议处置过户903.95万股,因质押强制平仓竞价卖出200万股。

陈崇军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陈崇军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陈崇军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创立上海古鳌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2010年至2021年10月28日担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钱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鳌金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子口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译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崇小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任浙江龙兴彩虹置业有限公司、浙江隆鑫彩虹供电有限公司、贵州云之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任天津众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慧通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七贝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轶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相关衔接: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

(1)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指南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转让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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