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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6日丨重庆燃气(600917)(600917.SH)公布,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能源”)于2022年11月19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重整。2022年12月23日,重庆能源收到重庆五中院(2022)渝05破337号之一裁定书,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终止重庆能源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重庆能源持有的重庆燃气股份将作如下安排:
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64542万股,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6个月内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目前,重庆能源正有序开展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如重整计划顺利执行,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完成以股抵债,重庆能源将不再作为重庆燃气控股股东。后续,重庆能源将就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及时履行告知和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3.5亿股,持股比例22.2740%,第三大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26559万股,持股比例16.9021%,且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权61559万股,持股比例39.1761%。如重庆能源持有的全部重庆燃气股份完成以股抵债,则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将分别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预计将被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
为推动重庆能源预重整工作,2022年8月重庆能源与华润集团所属公司曾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经询问了解,重庆能源以股抵债过程中,不会增加华润方对重庆燃气的权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