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今日,侨银股份(002973.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1.02元,跌幅2.91%。
昨晚,侨银股份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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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3亿股(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关联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假设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且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及其他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在50%以上,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方向,推进“城市大管家”战略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广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实现降本增效,助力“城市大管家”战略和城市经营业务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减少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优化资产结构。
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经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侨银股份于2020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刘思超、王蕾蕾。侨银股份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35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9亿元,分别用于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侨银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4600.3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018.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