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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19日丨太兴集团(06811.HK)公告,公司董事会获告知,陈永安先生(作为买方)、刘汉基先生(作为卖方)、何炳基先生(作为契诺人)、袁志明先生(作为契诺人)及俊发(作为目标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刘先生同意出售,而陈先生同意向刘先生购买25,116股俊发股份(相当于俊发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2.56%)。
根据买卖协议,自转让事项完成日期起,一致行动安排确认已由其订约方终止。
于转让事项完成后,刘先生将不再于俊发持有任何股份,而陈先生于俊发的股权将由约70.67%增加至约83.23%。
此外,于转让事项完成后,俊发将继续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持有约53.56%权益,并将由陈先生、刘先生、何先生及袁先生分别拥有83.23%、0%、9.93%及6.84%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