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炒股或借用他人账户,向来是证券行业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而如今,监管处罚的触角进一步延伸,营业部人员若为上述行为“打掩护”,也将同样遭到处罚。
9月13日,深圳证监局公告两则罚单显示,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负责人因存在“知悉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未予制止,并多次在账户所有人、账户实际使用人之间传递账户相关信息,在客户回访时提前告知客户提供不实信息应对回访”,而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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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前的不少违规案例相似,本次处罚也为“双罚”。深圳证监局认为,相关涉事负责人陈萍所供职的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在员工行为管理、账户实名制及回访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因此也遭出具警示函。
这并非中天证券在今年内收到的与经纪业务条线相关的首个处罚。今年初,公司还曾收到年内券商的首例反洗钱罚单,包括经纪业务事业部以及合规法律部的两位负责人在内,本案共计被央行沈阳分行处以罚款142.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强调了出借证券账户的禁止范围由“法人”扩大至“任何单位和个人”。而从年内券商分支机构收到的相关罚单情况来看,出借证券账户仍属于违规高发地带。
与此同时,易董平台显示,截至9月13日,今年内已有23家券商及43位相关从业人员收到经纪业务方面处罚,共计开出罚单多达59张。
为违规借账户“打掩护”,中天证券一营业部遭罚
9月13日,深圳证监局公告对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负责人的罚单。
深圳证监局认为,该营业部负责人陈萍在知悉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未予制止,并多次在账户所有人、账户实际使用人之间传递账户相关信息,在客户回访时提前告知客户提供不实信息应对回访。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责令其强化守法合规意识,严格执业行为管理,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作为上述人员的履职单位,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也难辞其咎。深圳证监局在针对该营业部的罚单中指出,相关违规情况反映出该营业部在员工行为管理、账户实名制及回访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强化合规与内控管理,严格员工行为管控,强化客户账户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天证券官网显示,遭罚的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是中天证券在深圳辖区内的6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之一。
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以及涉事负责人陈萍,于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曾收年内首张反洗钱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秋节后首收罚单的中天证券,也同时是今年开年时第一家遭罚的券商。
2月14日,中天证券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规行为,被央行沈阳分行罚款137.1万元。
同时,时任中天证券经纪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徐秋炯、合规法律部总经理李伟东对上述违规也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3.1万元、2.1万元。上述罚单也是年内首张券商发下罚单。
公司官网介绍,中天证券是经辽宁省政府批准,于2004年7月经重组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是辽宁省属唯一一家国有金融类证券经营机构,总部设在沈阳。公司注册资本22.25亿元。
目前,中天证券有六家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辽宁省国资委,持股比例为40.16%。此外股东阵容还包括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1.35%)、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4.67%)、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3.48%)、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5.85%)和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4.49%)。
根据公司官网披露,中天证券有员工700余人,在13个省(直辖市)的34个城市设有61家分支机构,包括2家分公司和59家营业部,覆盖辽宁各地级市及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作为一家地方性小型券商,中天证券的业绩表现一直处在行业靠后位置。中证协数据显示,2021年,中天证券营业收入5.95亿元,在106家券商中排名第87位,较去年同期下降3名;净利润2.07亿元,排名第72位,较去年同期下降6名。
同时,记者也留意到,中天证券曾在2016年至2017年间启动多次增资扩股,并于2017年7月发布IPO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但此后的两年间公司业绩连续亏损,IPO计划也随即搁浅至今。
年内已23家券商收59张经纪业务罚单
作为联结券商与零售客户的展业触角,分支机构的合规展业直接关系到个人投资者的切身权益。但今年以来,涉及券商分支机构的罚单数量仍高居不下。
易董平台显示,截至9月13日,包含上述中天证券的违规案例在内,今年内经纪业务方面的罚单已增至59张,共涉及23家券商及43位相关人员。其中仅7月以来的处罚案例就已达到22起,而8月份更达到了11起之多。
记者梳理违规案例后发现,内控机制的不健全仍然受到监管的高度重视。易董统计,截至9月13日,年内因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或不规范的案例已至少达到25起,占年内罚单数量的42%。
例如,9月1日,华泰证券长春民康路证券营业部被吉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罚单直指该营业部存在的三类问题:
一是营业部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的情况;未妥善保管个别客户档案,导致客户资料缺失。上述问题反映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二是营业部合规管理岗从事营销活动;三是营业部存在对客户的“双录”工作不完整、不全面的情况。
此外,从业人员违规获取不当利益、违规借用客户账户、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等分支机构的“顽疾重症”仍然高发。
例如,8月11日,中银证券员工张伟,因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遭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8月8日,国金证券员工陈娟娟控制使用其母周某群证券账户,被青岛证监局立案调查。青岛证监局在调查、审理后,决定对其采取行政处罚,并罚没合计40.94万元,这也是年内券商经纪业务相关处罚中,遭罚没金额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例。